六、公办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公办学校填报要求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2.志愿类型及填报范例
(1)大学区:2020年初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①坪山中学、坪山第二外国语学校组成大学区;
②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竹坑学校组成大学区;
③中山中学、新合学校组成大学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
(2)共享学区:如果一个区域范围被划定为A、B两所学校共享,居住在该区域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填报A学校,也可选择填报B学校,但是仅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2020年初一实行共享学区区域:
①洋母帐片区为中山中学和坪山中学共享学区;
②老坑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为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光祖中学共享学区;
③南布社区和大工业区为坪山实验学校(初中部)和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共享学区。以上共享学区填报公办志愿时,只能选择共享学区内其中一所公办学校,多选或错选公办学校无效。
(3)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一所公办学校。
温馨提示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理想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志愿不当造成未被理想的学校录取,责任由家长承担。
(二)录取办法
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适龄少年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1.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
大学区录取方式按照“先学位类型积分、后志愿”,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2.实行共享学区和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志愿,后学位类型、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七、温馨提醒
1、2020年坪山区实行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招生,5月17日正式开始网上报名。
2、志愿填报
2020年坪山区公办学校志愿填报:
单享学区和共享学区可填报学区范围内一个公办学校志愿和全区范围内三个民办学校志愿;大学区可填报大学区范围内一个、多个或全部公办学校志愿,以及全区范围内三个民办学校志愿。
2020年坪山区民办学校志愿填报:
符合就读民办学校条件的适龄少年,在民办学校报名结束前,可直接登录民办招生系统填报全区任意三所民办学校志愿。已在公办学校招生系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无需再次在民办学校招生系统中填报民办志愿。民办学校录取办法另行公告。
3、2019年5月1日起,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停止办理租赁信息(蓝本);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租赁凭证(红本)仍可继续办理。2020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须提供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打印时间须在2020年4月1日之后。《内地居民采集表》家长需到申请学位房屋所属社区网格部门打印,《房屋信息采集表》需房东本人或房东委托他人到所在社区网格管理中队进行打印并提供给承租人。房东委托他人打印需提供房东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4、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若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社保情况认定按社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2020年秋季坪山区初一公民办学位供给总体充足,但部分学区公办学位紧张,将有部分学生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
八、重要提示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一)时间提示
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通过报名系统拍照或扫描上传提交申请学位材料原件,否则将无法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
(二)申请材料提示
1.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拍照或扫描上传提交申请学位材料原件。
2.申请材料不齐的,招生报名系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红本)、居住信息登记、社保等是否过期或停交。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申请材料初审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最终被公办学校录取,需综合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初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上传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7.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处理。
(三)学位房锁定提示
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将继续实行学位锁定政策。如适龄少年成功被我区公办学校录取并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到后,我区学位锁定系统将对该适龄少年学位申请所提交住房材料的住房信息进行学位锁定,初中锁定3年。
(四)民办学校学费补助提示
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残疾适龄少年报名提示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自闭症)、肢体障碍(脑瘫)类的坪山区户籍少年,凭户口本、住房材料、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体招生公告由我区教育部门另行公布,届时以公告为准。视障、听障类适龄少年请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0755-89468816)报名。深圳市适龄残疾少年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时间为5月-7月,相关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址http://www.szyptx.net/,咨询电话:0755-89468832。
(六)收取少年预防接种证提示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新生报到注册时,学校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少年《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少年也可登录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网(http://www.szepi.net/chaxun/)直接打印。
以上就是小智为各位同学整理带来的2020年坪山区初中学位申请指南,同学们如有更多学业上的问题,拨打免费电话4000-121-121,那里有更专业的老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