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与创新
艺术也要守规矩
人们说到规矩,一般要把艺术排除不论,似乎其他的一切都可以讲规矩,但是艺术绝不能讲规矩。因为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在于推陈出新。在艺术上,“中规中矩”这样的评价恰恰不是赞扬而是贬损。艺术家最害怕的大概是别人说他守规矩吧。
然而,规矩终究是不可能摆脱的。真正不朽的艺术品,不是全然无视前人的规矩,而是把规矩烂熟于心了,再有所发挥、创造,乃至反叛。无论如何,首先前人的规矩已经成为艺术家的精神底蕴,然后才能“不守规矩”。
王羲之的字可以说是书法史上一大创变。但是,我们不要忘了,他曾经师从书法家卫夫人多年,打好了坚实的基础,对于书法的规矩烂熟于心。
比如杜甫的七律,首创拗体。然而杜甫自己从不讳言“转益多师”。
还有我国齐白石的画,西班牙毕加索的画,无不是有了深厚的规矩基础才有不断变化、不断创新的。
今天,流溢于街头的各种流行艺术的一个弊端就是缺乏文化底蕴、精神深度。因为那些所谓的艺术家,大多是没有接受过传统艺术的规规矩矩的教育、浸濡。所以,他们的作品没有长久的生命力。
“范李之死”唤起法规意识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曾经以“范李之死”为题,报道了一个孤老太太为儿子不明不白之死而申冤告状,从黑发告到白发的故事,看后令人动容。
18年前,重庆青工范李与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后范李被“请”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讯问,哪知这一去就不复返,好端端的一条汉子不明不白地成了一具僵尸。范李之母李裕芬坚持认为儿子是被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折磨致死的,而当地公安机关称范李是服毒自杀的。李裕芬这位孤老太太“为了讨个公道”,18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地向有关部门上访告状。
根据电视台报道所提供的材料综合分析,可以推断范李被当地派出所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极大,当然由于时间过久,当年证据收集存在缺憾等,要从法律意义上判定这一“悬案”的真相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不过从程序的视角看,这一“悬案”明显存在若干疑点。比如,有关部门曾先后数次对“范李之死”的死因进行复查,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具体负责下法医鉴定结论的居然还是当初为范李之死作鉴定的那位法医,这显然有悖于程序正义理念的要求。
我们无意深究“范李之死”的真相,而是想从这一“悬案”引申出有关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理念的严重缺失这一反思性话题。“有阳光的地方就有阴影。”自初民社会至现代文明社会,恣意的阴影始终与人类形影相随。正是在与恣意永无休止的较量过程中,人类才逐步体悟到:与其笃信人性的神话,不如青睐制度的价值;与其盲目推崇虚幻的道德教条,不如选择现实的规章制度。于是,程序——这种理性的制度设计,成为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界碑。
“程序”通常是泛指人们为完成某项任务或达到某个目标而预先设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通俗地讲,程序就是“循规蹈矩”中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离开程序的引导和规制,人类的处境将异常尴尬甚至无法想像。
没有规矩,正义无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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