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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生速阅!】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强基计划同学们是否有所了解呢?强基计划目前将部分高校纳入其中,对于同学们来说,高考成绩显得尤为重要,强基计划对大家来说更加公平。关于强基计划有哪些新举措呢?一起来了解以下吧!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诊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较好创新人才选择培养,充分发挥学校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以及学科综合的优势,在已有近三十年国家理科基地和国家文科基地人才培养经验,以及十年国家“基础学科较好孩子培养试验计划”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北京师范大学强基计划”)。该计划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择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孩子进行专门培养,使其成为德才兼备、志向远大、兴趣浓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的较好孩子,为其将来成为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家奠定坚实基础。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诊断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的以下两类高中学员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较好,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等奖(优秀)、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情况,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四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份招收强基计划孩子120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报名方式与选择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3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先进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上一定分值:
对于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先进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7月26日学校确定并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四)学校考核
8月1日至3日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删掉和体育诊断)。
1.笔试为综合能力诊断,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
2.删掉为综合素质评价和专业知识考核,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删掉采取相关人士、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对孩子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和考核,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核实,全程录音录像。
3.体育诊断项目包括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跑,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诊断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无故缺席体育诊断者取消录取资格。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
综合成绩办法为:综合成绩(助力能力750分)=高考成绩(助力能力750分)*85%+学校笔试成绩(助力能力300分)*2.5*7.5%+学校删掉成绩(助力能力100分)*7.5*7.5%。
对于高考成绩助力能力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方法为:折算后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成绩助力能力*7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诊断成绩。
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A类考生较低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学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遵循基础学科较好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学科较好孩子培养计划”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个性化)等有效培养模式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实施“基础扎实、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衔接”四位一体较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优化课程体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三大课程模块构成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改革教学内容;加强数理基础课程、生化基础课程、哲学基础课程、文史基础课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课程建设,提高孩子修读相关基础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孩子的知识融通与转移能力,激发学术志趣。
2.配备一流师资,组建高水平教师和导师团队。坚持校内与校外并举、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建设一支由本校教师及国内外相关人士学者组成的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有热情、肯投入的一流师资队伍。设立“较好的导师、新生导师、学业导师和人文导师”四位一体的导师团队,在人生引导、志趣激发、学业指导、素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对孩子给予全方位指导。
3.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建设小班研讨课,以高质量的交流互动,充分激发孩子的创新思维。推进探究式教学和自主性学习,以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孩子主动参与教学、自主深度学习、自主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孩子学习的主体性精神。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功课评价方式,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对孩子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巩固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课程学习的广度。
4.本硕博相衔接,学术型高端人才培养阶段前移。建立衔接本科教育阶段,融贯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机制。打通本研课程设置,形成相互衔接、逐级递进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建设标准、修读要求、选课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全面考虑孩子学习的基本规律和内在潜力,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作为一个连贯的整体来设置课程、组织教学,构建完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从优秀本科生中选择直博生。
5.促进学科交叉,鼓励孩子自由探索。多学科知识结构是创新人才的核心素养,鼓励和支持孩子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修读辅修和双学位项目,课程主要集中辅修领域内的核心课程。创造跨学科研究条件,依托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组建高水平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支持孩子参与课题研究。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多层次融合、跨学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机制,为孩子跨学科学习、研究和深造创造条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搭建学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紧缺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实施强基计划各专业都将根据自身特点和特色,利用好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
7.实施动态进出,健全质量控制机制。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术兴趣、创新潜质为核心,每学期开展对孩子的综合考查。每年一轮形成性考核,进行多主体、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素质评估,将部分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孩子进行分流。建立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
(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孩子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孩子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诊断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诊断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诊断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诊断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择诊断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规定和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诊断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择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孩子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孩子,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北京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邮箱:jubao@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点击下载:北京师范大学强基计划培养方案(数学与应用数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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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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