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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18-04-20 19:01:54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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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先进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50人,理科计划不超过25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今天就为大家分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到大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中国气象局三方共建,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全国重点高校。学校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培养体系,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入选全国学员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大气科学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选择和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学员到我校就读。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诊断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先进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50人,理科计划不超过25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南信大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


  


  南信大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诊断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学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学术科研类:高中阶段作为先进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与所报科类相关的论文(见刊);


  2.学科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即可)


  (1)自然科学类:


  


  (2)人文类:文史类学科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人文社科类学科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相关人士组审定。


  (3)外语类:外语类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外语类学科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相关人士组审定。


  3.科技创新类: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具有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相关人士组审定。


  4.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孩子干部、三好孩子品质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相关人士组审定。


  5.学业优秀类:(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或模考)位置位于同年级同科类前列。位置要求: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须位置前30%;来自三星级及民办中学的考生须位置前5%;


  (2)高中学业水平诊断必测科目诊断取得3A1B1合格及以上。


  五、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日(20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


  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报名结束后由系统生成,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下载申请表—上传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条件1的上传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的原件扫描件;满足条件2、3和4的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满足条件5的上传经学校班主任签字、中学盖章的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置的汇总表或学业水平诊断成绩原件扫描件;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4)自荐报告。自荐报告800字左右,由孩子亲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学业与职业规划等。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自荐报告”;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诊断费60元(报名前请认真审读招生章程,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


  六、选择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相关人士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诊断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我校组织的删掉,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删掉资格。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定于6月10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参加我校考核。考核以综合素质删掉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孩子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删掉成绩、符合条件的人数分布等综合因素,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诊断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七、录取办法


  1.所有删掉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同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


  2.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诊断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http://gkzy.jseea.cn)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


  3.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诊断(选测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诊断(必测科目)、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考核删掉等5个维度,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方法如下: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在省教育诊断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孩子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删掉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功课随机抽取,孩子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3.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诊断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诊断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诊断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咨询电话:025-58731378


  传真电话:025-58731333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孩子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649826500


  十、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


  十一、其它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较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2.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孩子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为维护考生自己的权益,请考生们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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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智康高中教育频道分享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到这里就结束啦,有关2018年高考志愿填报的问题,请直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和专业才会让自己的大孩子活更加充实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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