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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11-11 11:33:53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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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诊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诊断院):

  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诊断(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于2014年11月上旬开始。参加全国统考以及部分特殊类型单独招生的考生,包含优秀孩子、特殊教育(残障生)、运 动训练单招、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2014年退 役的士兵参加全国统考、2013年和2014年退役的士兵专升本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截 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

  (二)各设区的市招生诊断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

  (三)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较早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移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入学诊断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诊断委员会、教育厅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规定执行;

  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长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5.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区内中职学校应届学员、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可申请报考2015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诊断。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学员之外的在校生(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诊断(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诊断,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诊断)的应届学员;

  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诊断时按《国家教育诊断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诊断处罚决定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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