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返回切换城市

北京学而思1对1>文综>正文

钓鱼岛问题与中日关系

2012-09-17 11:33:03 来源:佚名
移动端banner-两小时1对1体验

免费领取新学期学习资料

单元测试卷丨学科知识同步丨期中期末卷等

点我下载电子资料

  201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回顾中日关系40年来的发展,显然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历经诸多曲折。时至今日,两国经贸合作成绩斐然,人员往来规模不断扩大。但遗憾的是,由于日本政经学界一些人的言行破坏了中日两国欲求“政治互信”的现实基础,中日关系在诸多方面正显示出越来越强的“战略竞争”态势。与此相关,两国民众的心灵之间的距离正渐行渐远,亲近感下降已成明显趋势。“四十而不惑”竟然成为评价当今中日关系的不恰当词汇。

  究其原因,国内有观点认为在于中国的助力发展造成日本的不适应乃至惊恐,甚至产生“战略焦虑”,为日本的前途担忧。这种观点乃属自我评估过高,有硬给他人戴帽之嫌,或可理解为实为日本客观开脱的“发展失衡观”。日本一些人鼓吹的“中国威胁论”,冷战时代即已有之,与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助力发展不存在直接的联系。何况目前中国的综合国力(尤其科技创新能力和军事投放制御能力)远未达到能够全面威胁日本发展的水平,连越南、菲律宾一类国家都敢在领土问题上无中生有地向中国叫板,何况似日本之强国。其实日本并非“战略焦虑”,而是“战略冲动”。美国在阿富汗以西的“问题”大致解决后,明确提出了“重返亚洲”(实即重返东亚)的战略。日本的“战略家”们自以为适逢难得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或以为中国共产党集中精力准备十八大而无暇外顾,趁此“良机”日本必须为巩固乃至提高在亚太的地位放手一搏。从首倡“自由与繁荣之弧”到推进“价值观联盟”,从制定新的《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将军事力量南移到积极与韩国签订《军事情报保护协定》(在较后一小时遭韩国拒签),从承诺向菲律宾赠送12艘巡逻舰艇到承诺帮助越南培养海岸警备人员等等,日本为在中国周围拉帮结伙、制造遏制中国的包围圈动作频频,不遗余力。

  在日本采取这一系列行动的大背景中,有两项直接以扩大日本权益、同时遏制中国发展为目标的动作更值得关注:其一是妄图指冲之鸟礁为岛,借以圈出大片的管辖海域及“大陆架”甚至“外大陆架”;其二是妄图通过将钓鱼岛等岛屿“公有化”或“国有化”,使日本占有钓鱼岛等岛屿更加“名正言顺”,使其以钓鱼岛为一基点划出的东海中间线理由更加“充分”。其前项动作已遭遇挫折,其后项动作正在变本加厉地进行。中国对此当然不会漠然置之,而是果断采取应对措施。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挑起的纷争,已经严重破坏了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所应具有的热烈友好的气氛。

  一、解决好钓鱼岛问题就是维护中日关系大局

  进入2012年,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动作不断。1月,日本政府以将为作为日本专属经济区基点的39座离岛命名为名,将钓鱼岛群岛内的四座小岛礁夹带其中,以显示日本对钓鱼岛群岛的“主权”。对此,《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日本“企图对钓鱼岛附属岛屿命名,是明目张胆地损害中国核心利益之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扞卫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日本“不要一意孤行,不要试探中国维护主权的意志和决心”。然而,日本政府仍一意孤行,于3月2日正式“公布”其命名,并声称将根据2010年颁布实施的《日本低潮线保障法》进一步加强对岛屿的“管理”,例如实施类似冲之鸟礁的变礁为岛“工程”,向国际社会明示日本领海的范围,趁机占有“大陆架”,扩大专属经济区。显然,日本的做法严重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规定。

  4月16日,开口闭口称中国为“支那”的日本右翼政客、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访美演讲中表示,东京都要通过向“尖阁诸岛”(即日本在窃占我钓鱼岛群岛后起的日本名)的所有权人购买的方式实现其公有化,以“保卫尖阁诸岛”。随后在华盛顿接受媒体采访时宣称,美国曾将钓鱼岛“作为冲绳县的一部分返还日本”,中国说要打破日本的“实际控制”,“这些话听起来就像是针对日本的宣战布告”,日本政府必须更加强硬。石原真说真干,在热热闹闹地募集“捐款”的同时,一方面积极与“私有主”联系“购买”相关事宜,另一方面组织都议员等赴钓鱼岛周围“钓鱼”、考察,不断向政府施加压力。7月2日,石原在《产经新闻》着文称,回首历史便知,改变世界的“少有的力量”,极言之就是“军事力量”。如果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屈服于中国的压力,轻率地将日本的国土岛屿交给中国,这“无异于国家的自杀”。7月5日,日本石垣市两名议员登上钓鱼岛群岛中的北小岛。7月7日,野田佳彦首相宣布“尖阁诸岛国有化”的方针,并立即开始了相关工作。7月24日,野田佳彦首相在参议院回答质询时表示,日本政府已正式开始着手收购钓鱼岛手续,目前正在准备筹措预算,争取在明年4月政府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租约到期之前,将钓鱼岛国有化。

  回顾2012年上半年中日之间关于钓鱼岛问题的应对往来,日本挑事在先,中国应对在后,但斗争的主动权正在越来越多地转到中国一方,日本反而日益陷入被动。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与中国外交方面坚持原则、措施果断分不开。针对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严重威胁我主权的一系列无理举动,一些学者视之为“闹剧”,是无聊政客在“刷人气”、“博选票”,主张“以中日友好大局为重”,注意“中日关系不能被石原绑架”,甚至提出“中日都要防范极端分子挑事”。但中国外交方面认识到日本这次在钓鱼岛挑事的严重性,对日本的每一个动作都毫不含糊地严肃回应,表明决不退让的坚定立场,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国的神圣领土决不允许任何人拿来买卖。中国政府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7月11日,中国外长杨洁篪在与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会晤时,重申了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敦促日方切实信守双边迄今达成的有关共识和谅解,回到与中方通过对话协商管控分歧的正确道路上来,以切实行动维护两国关系大局”。在此同时,中国渔政船编队多次进入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常态化护渔巡航,面对日方船只的挤压和喊话干扰,中方渔政船以严正立场回应日方。日本当局对此曾两度向中方提出交涉和抗议,但中国外交部均表示拒绝接受,并对日方船只干扰中方公务船执行公务表示强烈不满。

  2012年上半年中国在处理外交问题上表现出了新的特点,取得了一大进步,以致使日本看惯了中国外交“出牌”方式的人直呼“看不懂”。中国外交较主要的变化是,从理想回归现实,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在对日外交方面,既主张维护大局,又注意解决实际问题。所谓“大局”不是空洞抽象之物,而是由许多具体事物(实际问题)组成的。不解决好这些实际问题尤其影响深远且重大的问题,则难以维护大局。所以,不能因顾虑一时的影响而对解决实际问题犹豫不决,不能总想着牺牲小局以维护大局,而应该是努力解决小局问题以维护大局。无视或掩盖小局问题,对于维护大局来说是很危险的。大局与小局是相互存在、相互影响甚至在内外条件满足时可能相互转化的关系。类似这次钓鱼岛问题,如果面对日方的挑事抱息事宁人的态度,束手无策或措施失当,致使日方的企图得逞,则中日关系可能遭到严重破坏,甚至钓鱼岛问题自身就会成为决定中日关系发展或倒退的大局。另外,大局所包含的内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40年前,中日关系的大局是实现邦交正常化,相对而言台湾问题是小局,中方可以在如何处理“日台和约”等问题上适当做出原则性的让步。此后数年,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成为中日关系的大局,相对而言钓鱼岛问题是小局,中方则提议将钓鱼岛问题留待后人解决。中国改革开放后,友好合作成为大局,历史认识问题本可以放一放,但由于小泉纯一郎首相多次参拜靖国神社,大局受到严重影响,才由两国政府协商,通过中日历史共同研究等方式解决历史认识问题,以维护大局。在“战略互惠”成为中日关系大局的今天,钓鱼岛问题虽然仍是小局,但已不是长久搁置无碍的小局,而成为应认真解决的小局。解决好钓鱼岛问题,就是维护中日关系大局。如果看不到这些变化,一味地以“维护大局”来限制解决小局问题,则大局较终难以维护。

  处理外交问题往往涉及国家利益,所以理应慎重。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重要的外交问题,一些“战略家”们的口头禅便是“抓住战略机遇期发展自己”。这句话虽然没有错,但如果将抓住战略机遇期与解决外交实际问题尤其是解决事关国家根本利益的重要实际问题对立起来,则有失偏颇。在这次处理钓鱼岛问题的过程中,这种“机遇论”听得不多,客观环境较为宽松。这一变化使得外交方面在应对日方挑事时有更大的可操作空间,应对更加自信,决策更加合理、有力。

  中国是儒家文化圈的核心,中国外交自然要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这就是太重君子之道,有些“好面子”。如果对方的外交是君子之道加小人之术,甚至以小人之术为主,则只懂君子之道者难免陷于被动,甚至吃亏上当。回顾17世纪以来的日本外交,对琉球是先肢解(将北部诸岛并入萨摩)、后改名,较后全部吞并;甲午中日战争、日俄战争及太平洋战争,日本都是先搞突然袭击消灭敌方有生力量,然后再宣战;“九一八”事变和“七七”事变都是日本一手制造的事件,以此制造出不断扩大侵华、妄图较后鲸吞中国的借口;当代则有强行对我东海各油气田和钓鱼岛群岛中的岛屿命名,不仅无视中国对东海大陆架的合法权益,甚至对其划出的所谓“东海中间线”以西至距日本200海里处也主张日本的权益;通过变冲之鸟礁为岛以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及350海里外大陆架等等,日本外交中的这类小人之术不一而足。

  中国重君子之道,在对外交往中以国际法及国际惯例约束自己,行事谨慎小心。在对方不按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行事时,中方若仍机械地依国际法或国际惯例要求对方,恐怕很难达到目的。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并非通用,不可能包罗国际万事,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也需要在解决层出不穷的新的国际矛盾过程中不断得到扩展、充实和改进。所以,应以国际法及国际惯例约束自己而不是束缚自己,不得已的情况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或许效果更好。在考虑钓鱼岛问题的应对措施时,中国已经这样做了,今后当然会继续这样做。

体验预约丨学而思1对1/小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