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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民办初中】长安区公办初中6月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8-06-20 15:37:11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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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陕西民办初中录取名单公布了一段时间。长安区户籍的初中新生入读公办初中,具有长安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坚持“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办理入学手续。(【摇号录取名单】2018全市25所民办初中摇号结果公布汇总

  

        1.在学区小学就读的长安户籍小学毕业生,直接由学区小学于6月30日前将初中《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或监护人手中。

  

       2.在学区外小学就读毕业、需回户籍地学区初中入学的长安户籍初中新生,持户口簿和毕业小学发放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于7月15日至16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学区初中登记入学。

  

       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新生入读公办初中

  

       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以《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为准)参照学区内户籍学生办理。于7月15日至16日,持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的学区初中登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读公办初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界定见上文说明)小学毕业后,申请在长安区公办初中入学的,持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四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7-18日到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初中申请学位(其中,申请在韦曲街道公办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17-18日统一到韦曲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登记、分流)。

  

民办初中新生入学

       

      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按照《长安区2018年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长教发〔2018〕38号)进行,在学生网上报名后采取“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流程招生。

  

       长安区已审批的具有初中段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共5所:长安区第一民办中学长安兴国初级中学西安郭杜大学城学校西安陕西师范大学万科初级中学西安武术职业学校。其中,西安武术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不参与网报及“电脑随机派位+面谈”流程。

  

      其他未经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不具有招收全日制初中学生资格,不予建立学籍。

  

插班转入学生的入学

  

      已在其他中小学就读,因工作、居住地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就读学校,申请在长安区学校插班转入就读的学生,应持“四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就近的学校申请。学校若有剩余招生学位(班额上限:公办学校55人,民办小学45人,民办初中50人),在审核申请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后积极予以安排;学校若无剩余招生学位,应告知申请人另行选择学校申请入学。申请人选择学校存在困难,可向区教育局普教科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结合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因长安城区适龄儿童众多,城区学校班额普遍较大,多数学校不具备插班转入条件。长安户籍学生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就读。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定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插班转入。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插班转入。

  

集体户口适龄新生的入学

  

      长安区集体户口的适龄新生,小学新生于6月13日至15日持《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居住类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初中新生于7月15日至16日持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居住类证明和毕业小学发放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登记。

  

      登记地点:

  

       1、集体户口新生、家庭拥有自有固定住房的,按照自有住房对应的学区小学或初中进行入学登记,参照学区内户籍学生规定办理登记。

  

       2、集体户口新生、家庭没有自有固定住房,属租房或其他情况的,可向居住地就近的学区学校或街道中心学校申请登记。登记学校或街道中心学校在保障学区内户籍新生入学、班额许可的前提下,积极接收其入学;学位不足时,由街道中心学校在本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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