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萧山区都有家长说,班主任在班群里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双减”政策的告家长书,提醒家长们仔细阅读。
家长们读了以后,转发讨论不断。上城区教育局的告家长书的内容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中央针对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现象作出的重要部署,也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学管理和培训机构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
在此,真诚希望学校和家庭密切开展家校合作,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育儿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下一步,在不断优化小学校内学后托管的基础上,区教育局正抓紧研究初中开设夜自习和双休日校园开放等事宜,争取在新学期实施。欢迎家长朋友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区教育局也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监管督查,严格落实好《意见》精神。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的共同努力,希望家长朋友积极与学校联系,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共商育人新途径,共促孩子健康成长。
最后,特温馨提示:《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希望家长朋友谨慎报名学科类培训机构,谨慎付(续)费秋季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适度参加。
家长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萧山区教育局的全文内容如下:
近期,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针对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现象作出的重要部署,也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学管理和培训机构治理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意见》明确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
减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在校内系统思考和全方位设计,也需要家长朋友更新育人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校外过重的学业负担。
为坚决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内校外负担,特温馨提醒如下:
1慎重选报培训课程
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意见》规定,全面加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希望家长谨慎报名学科类培训,谨慎付(续)费,确需参加的,应选择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机构。
在缴费时,不得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同时,必须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收费凭证,作为今后维权的依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退费纠纷。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适度参加。
2关注孩子身心健康
家长朋友要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树立科学育儿观、成才观,不盲从、不攀比。提高亲子陪伴质量,引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妥善安排孩子课余时间的学习生活。
3家校协同护航成长
区教育局围绕减负提质目标,已在深入研究相关举措,将在加强作业管理、提高学校托管服务水平等方面制定系列方案,欢迎家长朋友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监管督查,严格落实好《意见》精神。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最后,真诚希望家长朋友加强家校沟通,建立和谐的家校共育环境,共同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家长们迅速从告家长书中捕捉到了很多重点。
上城区的告家长书中说,在不断优化小学校内学后托管的基础上,区教育局正抓紧研究初中开设夜自习和双休日校园开放等事宜,争取在新学期实施。家长分析说,看来初中开设夜自习很可能九月份就能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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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写作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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