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申请手续的学生须本人到场并且备齐以下资料:
申请贷款学生需向银行提供的材料
(一)由学生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贷款申请书;
(二)学生本人的高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xszz.scsa.org.cn)
(四)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从首页开始,不得跳页(需验原件);
(五)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验原件);
(六)近期在本市新开的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需验原件,不要开通第三方存管功能);
(七)高考准考证复印件(2019年新生提供,需验原件);
(八)学杂费发票或入学通知书附带的相关学杂费收费说明复印件(需验原件);
受理时由学生填写的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网上注册并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
(二)学生贷款合同;
(三)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谈话记录;
(四)借款凭证;
(五)材料真实承诺书。
注意事项:
1、未成年人申请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名同意,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2、以上四项材料均由工商银行提供统一格式,并在现场指导填写。
入学就读的证明材料
学生注册入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的《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入学证明》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1号楼316室,邮编:200235)。中心收到入学证明后通知银行,作为放贷依据。
其他注意事项
(一)贷款材料填写要求:
1.贷款材料必须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签名。
2.贷款申请表、借款凭证、贷款合同等不得涂改。
3.贷款学生所留联系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尽可能提供固定电话、手机等多种联系方式,便于银行核查,以免延误放贷。
(二)若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需验原件),以便银行确认父母双方有抚养权的一方。
(三)若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外省市户籍的需提供当地户口簿全本复印件(需验原件)。
(四)若父母一方丧偶而户口簿上未能反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需验原件)。
(五)若父母双方均为上海户籍但户口分开的,需分别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全本复印件(需验原件)。
(六)若户口簿遗失,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七)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单面复印,A4纸大小。
(八)《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证明》贷款期内每年9月提交一次,中心将在收到证明后通知银行继续放贷。
(九)贷款学生在贷款未清偿之前放贷账户不得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