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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考化学知识点归纳!化学这门功课培养同学们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创新实验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已经自学能力,在这些能力提供的同时,同学们对于化学这门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于学习化学的目标就更加的明确了,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北京中考化学知识点归纳!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澄清石灰水中通入二氧化碳气体(复分解反应)
Ca(OH)2+CO2=CaCO3↓+H2O
现象:石灰水由澄清变浑浊。
相关知识点:这个反应可用来检验二氧化碳气体的存在。
较好不用它检验,CaCO3+CO2+H2O=Ca(HCO3)2沉淀消失,可用Ba(OH)2溶液
2.镁带在空气中燃烧(化合反应)
2Mg+O2=2MgO
现象:镁在空气中剧烈燃烧,放热,发出耀眼的白光,生成白色粉末。
相关知识点:
(1)这个反应中,镁元素从游离态转变成化合态;
(2)物质的颜色由银白色转变成白色。
(3)镁可做照明弹;
(4)镁条的着火点高,火柴放热少,不能达到镁的着火点,不能用火柴点燃;
(5)镁很活泼,为了保护镁,在镁表面涂上一层黑色保护膜,点燃前要用砂纸打磨干净。
3.水通电分解(分解反应)
2H2O=2H2↑+O2↑ 现象:通电后,电极上出现气泡,气体体积比约为1:2
相关知识点:
(1)正极产生氧气,负极产生氢气;
(2)氢气和氧气的体积比为2:1,质量比为1:8;
(3)电解水时,在水中预先加入少量氢氧化钠溶液或稀硫酸,增强水的导电性;(4)电源为直流电
物质的变化及性质
(1)物理变化:没有新物质生成的变化.
① 宏观上没有新物质生成,微观上没有新分子生成.
② 常指物质状态的变化、形状的改变、位置的移动等.
例如:水的三态变化、汽油挥发、干冰的升华、木材做成桌椅、玻璃碎了等等.
化学变化:有新物质生成的变化,也叫化学反应.
① 宏观上有新物质生成,微观上有新分子生成.
② 化学变化常常伴随一些反应现象,例如:发光、发热、产生气体、改变颜色、生成沉淀等.有时可通过反应现象来判断是否发生了化学变化或者产物是什么物质.
物理性质:物质不需要发生化学变化就能表现出来的性质.
① 物理性质也并不是只有物质发生物理变化时才表现出来的性质;例如:木材具有密度的性质,并不要求其改变形状时才表现出来.
② 由感官感知的物理性质主要有:颜色、状态、气味等.
③ 需要借助仪器测定的物理性质有:熔点、沸点、密度、硬度、溶解性、导电性等.
化学性质:物质只有在化学变化中才能表现出来的性质.
例如:物质的金属性、非金属性、氧化性、还原性、酸碱性、热稳定性等.
蒸发 注意点:
(1)在加热过程中,用玻璃棒不断搅拌
(作用:加快蒸发,防止由于局部温度过高,造成液滴飞溅)
(2)当液体接近蒸干(或出现较多量固体)时停止加热,利用余热将剩余水分蒸发掉,以避免固体因受热而迸溅出来。
(3)热的蒸发皿要用坩埚钳夹取,热的蒸发皿如需立即放在实验台上,要垫上石棉网。
仪器的洗涤:
(1)废渣、废液倒入废物缸中,有用的物质倒入指定的容器中
(2)玻璃仪器洗涤干净的标准:玻璃仪器上附着的水,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3)玻璃仪器中附有油脂:先用热的纯碱(Na2CO3)溶液或洗衣粉洗涤,再用水冲洗。
(4)玻璃仪器附有难溶于水的碱、碱性氧化物、碳酸盐:先用稀盐酸溶解,再用水冲洗。
(5)仪器洗干净后,不能乱放,试管洗涤干净后,要倒插在试管架上晾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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