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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中考化学知识点:物质的变化及性质!中考对我们初中生来说是一次人生的大考,成绩的好坏决定了我们高中学校水平的高低,所以对中考,我们一定要准备充分,对相关知识点要梳理得当,这样才能在中考中取得一份满意的答案。今天爱智康小编为大家分享2018北京中考化学知识点:物质的变化及性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概念解释:
(1)物理变化:没有新物质生成的变化。
① 宏观上没有新物质生成,微观上没有新分子生成。
② 常指物质状态的变化、形状的改变、位置的移动等。
例如:水的三态变化、汽油挥发、干冰的升华、木材做成桌椅、玻璃碎了等等。
(2)化学变化:有新物质生成的变化,也叫化学反应。
① 宏观上有新物质生成,微观上有新分子生成。
② 化学变化常常伴随一些反应现象,例如:发光、发热、产生气体、改变颜色、生成沉淀等。有时可通过反应现象来判断是否发生了化学变化或者产物是什么物质。
(3)物理性质:物质不需要发生化学变化就能表现出来的性质。
① 物理性质也并不是只有物质发生物理变化时才表现出来的性质;例如:木材具有密度的性质,并不要求其改变形状时才表现出来。
② 由感官感知的物理性质主要有:颜色、状态、气味等。
③ 需要借助仪器测定的物理性质有:熔点、沸点、密度、硬度、溶解性、导电性等。
(4)化学性质:物质只有在化学变化中才能表现出来的性质。
例如:物质的金属性、非金属性、氧化性、还原性、酸碱性、热稳定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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